想知道经营过程中一般都会遇到哪些财务风险吗?
想知道怎么规避财务风险吗?
话不多说,往下看
先来了解一下我国的税种:
增值税实行价外税,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,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。在实际中,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。因此采用税款抵扣的办法。
举个栗子:
假设你和你上家都是增值税纳税人,你们的税率都是13%,你进货花了113元
具体来说就是
大家都明白了哇~好了,进入今天的正题
中小企业如何规避财务风险?
- 发票行为带来的风险
- (1)频繁顶格填开发票
- (2)频繁作废发票
- (3)频繁开具红字发票
- (4)开票金额增长过快
- (5)增值税进项过大的企业
- (6)晚上开票数量喷井
- (7)大额留底税
- (8)晚上开票金额喷井
- 经纬天下小贴士:企业应按照提供的应税行为,准确适用税率,避免税率错误千万少缴税补查补税款和滞纳金,或多缴税款的风险
- 纳税风险
- △当期新增应收账款大于销售收入的80%
- △当期新增应付账款大于销售收入80%
- △预收账款大于零且存货大于预收账款又无留抵预 收账款减少但末记收入
- △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%
- △当期新增其他应付款大于销售收入80%
- △纳税人期末存货与当期累计收入差异幅度异常
- △纳税人存货周转率与销售收入变动率弹性系数异常
- △存货与留抵税金不匹配
- △长期投资或短期投资有减少但无投资收益幅度异常
- 经纬天下小贴士:公司的联系人、经营地址、银行账户、股东变化等也要及时到工商局备案哦~
- 虚开发票需谨慎
- 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
- 第二十条规定:“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,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。取得发票时,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。“
- 第二十二条规定:“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、顺序、栏目,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,并加盖发票专用章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:
- (1)为他人、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;
- (2)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;
- (3)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。”
- (4)这种开票行为可能会带来什么后果呢?
-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:
-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,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;
-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,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;
-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;
- 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- 经纬天下小贴士:除了企业自身不得虚开发票外,在交易前对交易对方也要做必要的了解,一旦发现供货企业提供的货物有异常、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符等就应当警惕;还要审查发票流、资金流、物流这“三流”是否一致。
- 税即是成本,也是风险。重视财务风险,规避财务风险,才能使企业走的更长远。
成都经纬天下,您身边的工商财税专家。